(1) 根據香港法律,不得在業務過程中,向未成年人售賣或供應令人醺醉的酒類。 (2) 領取人士必須已年滿18歲。領取時請出示有效香港身份證予在場職員以核實年齡之用。如未能出示,會被視作放棄領取的權利。 (3) 領取者有責任確保該酒類飲品不會被 18 歲以下人士飲用。 (4) 飲酒要適量,切勿酒後駕駛